内地企业如何在香港贷款?
目前,在港上市的内地公司在金融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要融资比较困难,即使通过配股或者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也需要经过香港交易所的审核。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非上市内地的企业在香港进行融资会受到更多的法律限制。 除上述直接融资的方式之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在进行任何证券交易时,必须遵循“透明原则”,即交易时须让他人知晓其拥有的证券资产规模以及此等证券的交易情况(包括任何转让或买卖)。除了通过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进行公开融资外,其他境内公司或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资金需求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 境外上市:境内公司可以通过变更业务模式、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将境内业务打包至境外壳公司进行重组,然后申请赴海外上市,实现资金供给。如果业务规模达不到境外上市的要求,可以通过并购的方式使业务规模达到要求从而实现境外上市。
2. QDII/QFII制度: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到境外发行证券化产品来满足投资者融资的需要;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境内证券市场。但该制度的实行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有一定要求且涉及跨境监管问题,实施进展有所缓慢。
3. 可换股债券融资:可换股债券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发行可换股债券与首次公募发行股票相比,可以减少上市后的股份稀释,保持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