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改革何去何从?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自1980年我国开设个人收入调节税以来,个税第一次在征收方式和税率等方面有大的调整。 当前,我国个税主要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即依据不同的所得项目,分别确定其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这次修改出台的《办法》则明确提出,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什么是“综合”,什么又是“分类”呢?
目前,我国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实行的是综合定额扣缴的征税方法;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股东分配的红利,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则属于分类计征。
简单来说就是,综合税制下,纳税人不管何种所得,都放在一起计算征税;而在分类税制下,不同性质的收入会区分开来计算征税。 《办法》还规定了对累计预扣预缴法、汇算清缴法的适用范围及两者间的区别。这实际上是明确了对综合所得的处理原则是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的方法进行多退少补。
当然,无论是综合还是分类,都是就纳税人所有所得合并起来统一征税,只是具体项目的征税方法有所差异而已。 但值得说明的是,此次《办法》中所提到的“综合”并不等同于西方国家的综合所得税制,后者是指将各种所得合并为一个总额相加后,再按相应的税率为期缴纳。而前者的“综合”是指在划分所得项目的基础上,按对应的项目分别适用一定的税率,然后乘以各个所得项目的金额,最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得出应纳所得税额。可见,我国的综合所得税制还处于较低级阶段。
那么,为何要对个税进行这样的制度设计呢?
一方面,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要素市场供给日益丰富,人们对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越来越明确地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人们收入来源的方式越来越多,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类新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对这些新生经济的有效监管和合理征税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较大,且贫富分化明显。如何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如何有效征管隐形收入?如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而个税作为直接税,具有组织收入功能,能够有效应对高收入人群偷逃税问题。
个税改革方向应为通过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将劳动所得纳入综合课税范围,资本所得仍进行分类征收。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各有优劣,综合征收能够统筹考虑纳税人实际所得和家庭负担,实现税负的公平,而分类征收则具有征收简便的优势。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是分类税制,即将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扣除标准和税率。现行个人所得税已逐步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第一、个税占税收的比重持续下降,税源难以拓展。目前我国个税收入在税收中的占比为 6.5%左右,远低于其它主要经济体,美国和韩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超过50%。在收入分组中,高收入群体比重增长较快,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消费增长较快,税源难以进一步拓宽。
第二、名义高税率与低征缴率同时存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我国个税采用了工资和劳务分项征收的模式,不同所得的扣除标、税率和计征方法均不相同,造成不同所得和不同职业之间横向税负不均衡。同时,工资所得的名义税率起点低、累进级距短且税率高,而生产经营与资本所得的名义税率则相对较低,客观上会造成纳税人在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收筹划,存在偷逃税款以及避税行为。
第三、缺乏费用扣除的弹性,难以真正体现量能课税的原则。我国个税费用扣除标准采用“一刀切”的全国统一额度。但各地区和城乡之间居民的家庭赡养系数和生活支出差异巨大,采用统一减除费用难以体现地区与个人之间的差异,有悖量能课税原则。
个税改革是十八大以来的重点财税改革内容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税种、优化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财政部多次提出,个税改革方向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适时增加教育、房贷利息、养老等专项扣除项目,从而逐步减轻中低税负。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正在推进中,有望在2017年对外公开草案,2018年完成立法修订。
未来个税改革将通过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适时增加专项抵扣内容、调整税率结构来完成。改革完成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将根据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专项附加扣除考虑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改革将增加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包括社会养老支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专项抵扣的扣除方式拟包括标准扣除、据实扣除以及标准、据实相结合的方式,以降低生活负担较重的中等收入群体的负担,缩小居民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