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没有农民银行?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接管了位于北京东路的原日商正金银行营业所,将其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同年6月4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直接领导,以市手工业管理局所属的18家私营纱厂、52家手工纺纱坊的资本家及经理为成员组成的上海市手工业生产联合社正式成立,并推举钱新之(原正金银行中国首席代表)任社长,潘汉典(原上海总商会会办兼华兴银行总经理)任副社长。
当时,联合社的业务范围主要是为社员提供贷款、汇兑和业务咨询等;具体业务包括:统一结算、统一借贷、统一租赁、统购统销、代买代卖以及委托加工等。 1953年至1954年间,中央政府先后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纺织工业部设计局和纺织科学研究所,开始有计划地进行棉纺工业技术改造,对传统棉纺业进行现代变革。随着国家对国营大中型企业放权让利改革的施行,国营企业自主权逐步扩大,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纺织行业中,国营企业逐渐打破了传统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开始了向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
在这一大背景下,为了促进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恢复和发展,人民银行于1954年开始探索对国营与私营资本主义经济“适当调剂”和“相互配合”的金融政策。同年7月,人民银行总行发布《关于利用和调整金融市场问题的指示》,首次提出了要利用和调整金融市场的问题。据此,各地央行纷纷设立金融事业局,专门负责管理民间金融事务。
此后不久,人民银行的干部就开始直接介入私人银行的经营,对民营实业的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据有关资料统计,1954年至1956年的三年内,全国工业贷款新增额中,国营工业占57.6%,公私合营工业占18.3%,个体私营工业占21.7%。其中,纯私营工业的贷款增长幅度最大,达到36.8%。 (以上内容引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