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自由球员的区别?
说一点个人的看法,不完全正确,仅供参考。 CBA自由市场开放的时候曾经关注过一些,当时的感觉是,CBA的自由市场和NBA不一样,CBA的自由市场更加类似于足球俱乐部的冬歇期。什么意思呢?就是CBA的球员除了受限制的自由球员之外都是自由的,可以自由转会,同时也可以自由签约,签约的时间没有限制(从一年到五年都可以);但是签约之后球队有权终止合同,而终止合同也没有限制条件(从合理到无理都可以)。
因此就可以看到在CBA的自由市场上经常出现这样的例子:球员A原来效力于球队B,因为某些原因(工资、待遇等等)球员A不满意,所以球员A向球队B提出转会申请,然后另寻下家;或者球员A向球队B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合同,然后寻找新东家。 这时候其他CBA球队可以介入,出价高于原球队给予球员A的待遇,那么球员A将转会到新的球队;如果没有人出价或者出的价格低于原球队给球员A的待遇,那么球员A就继续留在原球队效力,当然这个例子中不存在球员A在原球队“坐板凳”的情况——NBA中常有这种例子,但CBA极少出现。我认为主要原因还是CBA球员的质量和NBA差距比较大,优质球员相对较少,因此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实力强劲的球员拥有更多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