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什么贸易政策?
1、进口关税政策 进出口关税政策是政府调控进出口贸易的最直接手段,具有明显的信号作用和限制效应。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幅度关税制,即对所有进口商品一律征收从量关税。现行进口货物税率属于定期调整机制,以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调整。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关税税则改革,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废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暂行条例》。这一改革旨在简化税则,降低通关成本,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程度。 根据2016年发布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78号令),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优惠原产地管理措施。对于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至欧盟、美国以及日韩等国家的货物,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该货物原产于中国,适用我国的进口关税税率:
(一)在我国境外生产且加工装配出口的产品;
(二)虽在境外生产但进口料件属于《进口料件原产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减免关税的;
(三)经批准在境内设立的生产工厂(包括加工贸易企业)所生产的,并在加工环节免征增值税的产品。
2、出口退税政策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旨在通过退还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方式,弥补国外消费者支付差价,鼓励我国产品输出,增加外汇收入。
为了促进外贸平稳运行,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型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对原油、铁矿石等192个税目资源品目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通过外贸开拓市场。2019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外交部发布公告,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这意味着国家进一步缩减了出口退税产品的范围,对出口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有利于改善外贸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为支持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对粮食、植物油、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进行税收倾斜扶持,刺激农副产业的出口。
除了出口退(免)税外,企业还可享受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
3.其他相关政策 除了上述两大主要政策外,企业还可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政策、市场采购出口政策等。
我国的基本贸易政策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提出的,从“引进来”到“请出去”,再到以“一带一路”为代表的扩大开放的区域合作,目前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发展并具备中国特色的贸易政策体系。具体政策主要包括:
第一,以自由贸易协定(FTA)为依托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其核心是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业和政府采购市场开放,以及劳工、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制度安排。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开始考虑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规划。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有选择、分步骤地对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程度,开展区域或次区域的经济合作”。2002年我国与东盟在柬埔寨首都金边正式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并于2010年全面建成,2015年双方通过升级谈判使中国-东盟自贸区进一步提质扩容,2018年双边贸易额达5878.7亿美元。我国已经与2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并实施了17个自贸协定。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自贸区提上重要国家战略地位,确定自贸区为实施对外开放战略新支点,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自贸区建设为重点深化与东盟等地区的合作,2017年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推进亚太自贸区和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中西部地区应发挥沿边开放重点地区作用,参与周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深化跨境经贸合作,建设具有区内、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沿边开放开发带和经济合作带”。
第二,“稳出口,促出口”的外贸政策。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的拉动非常重要,为了鼓励增加出口,1985年以前我国先后采取发放外汇贷款、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等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走出去”出口创汇。为了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冲击,2008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进出口管理稳定对外贸易情况的通知》,2009年4月,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范围,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中小外贸企业。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继续稳定和扩大加工贸易的同时加快促进转型升级,并培育外贸自主品牌,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了促进服务贸易发展,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边境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最佳实践案例的函》。为了稳定和扩大出口,一方面要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同时也要推动服务贸易发展。2012年起,我国货物贸易连续7年保持世界第一,服务贸易位列全球第二,当前正在加快培育外贸自主品牌,推动对外贸易由“大起来”向“强起来”转变,推动对外贸易由货物为主向货物和服务并重转变。
第三,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投资政策。从“引进来”看,我国利用外资在改革开放后发展极为迅速,在国际制造业全球分工中处于重要地位,在2003年超过日本成为外商投资第一大国,连续27年保持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的首位。从“走出去”看,1999年起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2012年至2019年我国连续8年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因此,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投资国,既有投资流入又有投资流出,且流入规模和流出规模均居世界前列。为了鼓励“引进来”,从2008年起国务院连续颁布实施了三个中长期规划《关于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了鼓励“走出去”,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年发布了《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外贸创新发展的意见》。
第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探索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制度环境,我国探索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9月29日,我国宣布正式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后,广东、天津、福建又相继被纳入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主动开放的重要制度创新平台和重要载体,肩负着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积累实践经验、探索新模式和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