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公诉?
我国没有公诉制度,但是有公诉职能,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起诉工作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承担;法庭审理阶段由人民法院承担 对于上述内容,需要解释的是:
1.公安机关除了侦查职责外,还负责受理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以及强制传唤等工作。
2.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时,必须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审查各种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的干涉。当然,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要遵循先侦查后起诉的制度流程。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分不清自诉与公诉的区别,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罪名起诉形式的不同之处:
(一)提起主体不同
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逮捕的案件,前者如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后者包括一般轻伤害案、轻微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这些案件的起诉主体是当事人自己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而公诉案件则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出指控,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起诉的根据不同
自诉案件来源于被害人对犯罪的控诉或请求,所以自诉案件的起诉依据主要是犯罪的事实;而公诉案件来源于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所以对公诉案件的处理首先要查明违反的法律,然后才能查清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院立案程序不同
自诉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应当直接受理;而公诉案件则需要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有权决定立案,因此司法实践中比较看重检察院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