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用途如何监管?
监管消费贷款用途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贷前审查
商业银行在贷款申请阶段,应当严格审查个人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对于贷款用途,客户经理、审查人员等应要求个人贷款申请人准确的填写贷款用途,对于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贷款申请,应当直接予以退回。
二、加强贷中核查
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阶段,应当加强贷中调查和检查,在贷款审批通过但尚未发放之前,客户经理、审查人员等应当通过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民银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提示等方式,对个人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变化情况进行再复核,应当采取电话核实、面谈调查等手段,及时了解客户的贷款需求变化情况、其他银行借款情况等信息并进行记录。
三、加强贷后核查
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之后,如果发现个人贷款用途可疑的,应及时要求客户提供消费用途证明,对于无法提供证明的客户,原则上应提前终止剩余贷款资金发放。如果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存在无房款支付凭证但要求提前归还住房贷款的异常情况,金融机构应做好贷后检查工作,采取上门调查、电话回访、调取监控录像、查询交易流水、查询征信记录等方面调查了解。
四、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当前的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贷款用途的检查和管理,及时梳理和查找当前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完善和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防范信贷风险,加强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贷款用途检查、档案管理和个人贷款用途异常情况、大额异常交易及支付情况的报告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