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流动资产指什么?
流动资产是未使用的银行资产。它分为四类:
(1)现款,包括银行的金库现金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以及同业存款,以备客户提存和支付费用;
(2)准备待用的投资。其作用在于满足客户提存、投资和支付费用不足时予以补充和为获取收益提供机会;
(3)应收票据款和投资。应收票据款是银行把承兑或贴现的票据出售给中央银行等待划入贷记账户的款项。投资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券、代理中央银行购买的国外政府短期债券、市政短期债券等,其收益很低,但风险极小,易于转让,又可满足随时使用,因此适于作为流动资产经营;
(4)结算在途资金,指发送支票被扣除和接受支票未入账的款项净额。这是在办理结算支付过程中的临时未达款项,是一种潜在的可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