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名下有哪些贷款?
8月17日,上交所发布监管警示函,指出北京万达房地产、长春万达房地产两家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资金占用情形,截至2022年5月,两家企业其他应收款单位中,有11家为共同受益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余额达46.39亿元;二是存在相互担保情形,4家被担保企业为两家的共同受益人,累计发生额为46.99亿元。根据上述情况,上交所对其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资料显示,北京万达房地产成立于1996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大连万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达集团”)旗下多位自然人股东为其实际控制的股东。长春万达房地产成立于2016年8月,最初注册资时间为3亿元,2017年2月增加注册资金,当前注册资本为16.39亿元,企业主要人员有张霖、肖广祥、尹旭东、田志宏、郭庆、张利等。另据资料显示,南昌万达房地产和哈尔滨万达房地产也均为其共同受益人。
实际上,这并非万达集团第一次被曝出资金问题。此前,万达商管就曾揭露过其资金危机。根据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万达商管集团债务高达592.75亿元,而其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只有98.8亿元,债务远远大于其可动用权益。
与此同时,22家商管分公司中9家存在融资或有负债问题,4家商管公司银行授信已用完。55家万达广场中26家存在融资或有负债问题,且部分项目存在对融资方及其关联方巨额垫资的情形。
对于这一情况,万达集团曾回应表示,因存在少数项目公司有少数融资行为,个别商管公司存在少数关联方贷款情况,集团已告知相关金融机构,待相关公司财务状况明显改善后,逐步处理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