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银行倒贷款?
所谓“倒贷”,就是借款人以自己或他人的房产作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先行归还之前所欠的贷款本息,剩下的钱则归借款人使用。 这种操作表面上看起来是借款人使用了银行贷款,其实质是借款人在利用自己的房屋产权证从银行获取信用贷款。而由于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加之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时,会预先扣除担保物上设定的他项权证,因此这种信用贷款的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
一些借款人起初只是想小额贷款,用来解决暂时周转的难题,然而往往就是这一贷,让这些借款人陷入了债务的深渊中。 这是因为虽然先还了原来的欠款,剩下的钱才能用,但银行的计息方式是按天计息、按月结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 也就是说,即使借款人最终只使用了贷款余额5%的资金,但在贷款期限里,要支付50%的利息。而且,如果使用的时间很短,不足一个月,还要支付全部的利息。
更麻烦的是,一旦借款人发生还款逾期,不仅未偿还部分的贷款利息会按照违约罚息利率计算,银行还有权利收取借款人相应的违约金。 当然,如果借款人不还贷,银行就会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就会被记入黑名单,今后想再从银行那里借钱就比较难了;而若银行胜诉,并且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则会依法查封、冻结、划扣借款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