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减负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和中低收入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参保和缴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政策,明确职责 (一)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确保基金安全; (二)完善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确定缴费标准。对困难群体的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二、优化流程,强化服务 (一)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卡应用。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申领和补换卡业务网上办理,简化办理手续和流程。扩大应用范围,从现有的医疗、社保业务扩大到公积金、公交、地铁等民生应用领域,实现“一卡通”。 (二)改进和完善网上办事平台。进一步完善“上海社保卡”网站功能,推出新版网上办事大厅,增加在线支付、进度查询、短信通知等功能。同时,逐步实现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车管所等专业部门专设服务窗口,提供便民服务。 三、严格监督,严肃纪律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约谈制度及诚信档案,督促其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统计分析、审计、财务核算等手段,对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和分析。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主动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来源,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0)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市级统筹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接口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和运营调度方案。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通过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性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