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鱼的熊是什么生肖?
“鱼”和“熊掌”都是古代刑法中“杀头”“灭门”之类死刑的代称,而“吃”这个字在古汉语里有个意思与现在不同,表示“遭受”的意思——这与“鱼”、“熊”二字的本义是相符的。因此“吃鱼”在这里指“承受死刑”。而“熊掌”在这里是“灭门之祸”或“满门抄斩”的意思。 由此可知,“鱼”、“熊”二字其实是同义词,都表示极严重的刑罚。用“吃”来代替其中任一词,表达的都是相同的含义。所以这句话应翻译为:犯了死罪的人都要被砍头(或是灭门)。——也就是“杀人者死”的意思。 如果把这句话单独拿出来,它的确是个真理。但问题在于它是站在审判者的角度说的,而现代法治文明已经发展到了另一个阶段。
从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制定越来越多的法律,而法律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是由公共权威所赋予的。一个公民如果被人控诉犯有重罪,经过法定程序被判有罪,他就应当被赋予死刑或无期徒刑等最严厉的惩罚;如果他被判无罪,那么他也就被赋予了生命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直接非法剥夺他的生命。 现代法律体系已经在犯罪与惩处之间划上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