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需要年审吗?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条、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名册核对,确保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账号等按时交纳。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时,单位应当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复印件、上年度职工收入证明或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对账清单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如实陈述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问题。 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稽核,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数据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信息管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预决算、工伤保险费用预决算的分析和监督。 企业应当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擅自改变缴费项目和数额。对于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