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能开在三楼吗?
幼儿园、托儿所一般尽量选址建在一楼,在实际当中有的幼儿园确因条件所限,需建在二楼的,其室内布置应符合以下的要求:
(1)活动室、寝室应设在楼层包厢式靠外墙部分,采光、通风较好,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
(2)包厢部分除正常走室外,应与非包厢部分有一条600㎜宽的儿童通道,两壁应作软包装,上设安全护栏。通道尽端应以大型玩具箱作缓冲区,玩具箱尽端墙上应设有观察窗。楼上靠墙部分应有防护栏杆。
(3)与非包厢部分应以多孔、透光、隔音板相隔,楼面应有良好的隔声措施,以免相互干扰。
(4)楼层通道上不应设台阶,以180㎜左右高、600㎜宽的坡度缓冲带代替儿童通过,墙面应作软包装或设有专用儿童扶手,儿童通过处不应有门。
(5)楼层活动室内儿童通过处不应有门,仅设有儿童高度的幕帘作隔断用。
(6)应有180~200㎡的室外活动场地,且有良好安全的保护措施,使儿童在楼下楼上有足够的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