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的明星多?
这就要说到美国娱乐圈的“圈”文化了,和国内不同,经纪公司在签新人时不会承诺一定会让他/她大红大紫,成为一线巨星。相反,他们会在合同里写明,如果艺人不能达到一定的知名度,或是需要付出比预期更高的成本才能让其走红的话,公司有权解除合约。 为了减少这种风险,很多新人在签约时会选择先低调行事,等到有了一定名气后,再考虑提升咖位的问题。而公司也会根据艺人的发展方向及形象定位来决定是力捧还是冷处理。所以你能看到不少成名已久的大牌艺人其实早期资源并不好,如《泰坦尼克号》的女主露丝的饰演者凯西·贝茨,当年她在电影中的表演可圈可点,并且因为电影全球风靡,其人气也飙升至顶峰。但直到10年后,才终于等来了自己的一线角色——《盗梦空间》中斋藤奶奶一角。而之前的十几年间,她都只能在各类影片中充任配角。
当然,也不是说只有美国娱乐圈的“圈”文化才有这种问题。像我国香港地区或台湾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是没有这么严重就是了。毕竟在美国,一个艺人一旦失去了经纪公司的青睐,基本上就彻底被雪藏了,连转型的机会都没有;在香港则至少还有TVB这样的电视台愿意予你以机会,让你凭实力翻红;而在大陆则更为简单直接,只要你够红,就算各种资源往你身上砸,根本不用愁没活干…… 所以由于美国的娱乐圈更倾向于“圈”,而不是“霸”(这里特指演员的咖位,与角色分量无关),因此就导致了任何一个人只要有实力有魅力,就可能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透明变成一个光彩照人的超级明星——就像题主所关注的那些明星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