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往来结算款是什么?
“往来款项”这个名称似乎比较老,现在一般叫“往来账款” 会计准则中没有这个项目科目,属于企业自行设置的科目。 企业财务处理中,会涉及到很多往来款项,比如销售收款(应收账款)、采购支付(应付账款)、销售部门预收客户款项(预收账款)、销售部门应收货款(应收票据)等;
除了上述4个常见的项目外,企业还可能遇到其他的往来款项的情况,比如,因采取折扣方式售货而发生的应收款项(商业折扣)、因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定金等。 所以,往来款项的项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会计核算的需要来设置。
当然,往来款项中最为重要的项目应该是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1. 应收账款
2. 应付账款
企业往来结算款是指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各种债权和债务。
往来结算款项按经济内容,可以分为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两种;按发生和存在的状态又可划分为结算款项和暂收、暂付款项。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是通过结算而发生和存在的债权和债务;暂收、暂付款项,是有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临时性附带的债权和债务。往来结算款项一般都有明确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应按往来结算的不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企业除了要建立货币资金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外,要定期清查结算款项和暂收、暂付款。对于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以及长期未报的款项,应催收、催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核销。对于预收、应收款,要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