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小学需要什么证件?
今年9月1日,小宁要正式成为一名小学生了。在此之前,他还要完成一件重要的事——办理户籍转入证明。6月,小宁父母所在的企业开始集中办理孩子入学转籍手续,为了让孩子能成为某小学的一片叶子,不少家长使出浑身解数。
教育部规定,适龄儿童应当就近入学。但是,为解决“人户分离”的情况,公安部出台有关意见,允许适龄儿童在父母工作所在地就近入学。意见要求,监护人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的同居证明、监护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居住证明来划分学区,一般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市政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作为主要依据。另外,父母至少一方与所在地主管部门签订3年以上合同或协议。适龄儿童父母工作所在地应在批准文件载明的业务范围内,否则不予办理。而上海则规定,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家长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适龄儿童与户主并非直系亲属关系,则需提供街道证明。据了解,现在有些家长“钻空子”,利用亲戚关系的户籍进行转学,实际上孩子并未居住在这样的住址内。
这些“花样百出”的转学手续让人惊讶,同时也让人深思:到底是什么使得家长如此劳心劳力、费尽周折要去将孩子转入相对较好的小学呢?
其实家长心情可以理解。在一个新的环境,孩子必须重新建立人际关系,适应新的生活方式,面对新的学习挑战。对家长而言,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他们的义务,但是他们同样希望孩子能在相对比较好的环境中学习,这是家长的愿望,也是天经地义的。
那么,要怎样做才能既满足家长愿望,又能相对公平呢?笔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整个城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大中小学学区划分,并根据各个学校的工作成绩、硬件设施等给予各个学校相应的水平定位。父母对工作地的安排也应适当平衡,尽力避免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孩子却呆在老家靠爷爷奶奶照顾的情况。只有让孩子从小就生活在同龄人中间,享受与其他同龄人一样的学习生活环境,并适应集体生活,我们的下一代才更有适应力和竞争力。同时,对户籍仍留在老家的孩子也不应置之不理,要设置相对宽松的转校条件,例如,父母离异、丧父或母,仍在原籍居住的子女可不受居住年限限制。这样做,可以减轻农民负担,避免农村大量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