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赔乔丹本人钱了吗?
作为曾经的NIKE员工,明确的说一句,NIKE从来没有授权给乔丹集团使用Jordan这个名号。 耐克没有授权给乔丹公司使用Jordan这个名字,这点是肯定的,否则这么多年了,乔丹公司早就更名了。至于是否违约,那就看双方合约如何签了(不过按照常理来分析,耐克是不可能授意乔丹集团使用jordan的)。
其次,“Air Jordan”并不是Nike旗下品牌!Air Jordan是Jordan Brand的副线,而这条线的老板正是MJ他自己。他成立JORDAN BRAND的目的就是想要摆脱Nike的控制、自己掌控自己的设计和营销。因为从Nike分出来独立,不仅可以摆脱Nike在设计和营销上的限制,还可以不用交一大笔加盟费(Nike对旗下的子品牌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就像Adidas赞助NBA一样,只是比例多少没披露过)。
最后,虽然Nike在官司中胜诉,但并意味着Nike就能拿回自己当初投资在这个品牌的收益。要知道,一个名牌的诞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广告投入,以及后续的品牌维护费用等。那些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早已经在市场竞争中被稀释,甚至很多都摊薄到每股净资产值以下了;更何况还要赔偿对方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各项开支。所以,虽然Nike赢了官司,但却未必能拿到多少经济赔偿。当然,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总不能白白让对方用着吧,所以,Nike肯定会在其他方面要求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