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存折怎么算?
2016年7月1日起,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开始施行。 市人力社保局说,与以往每年调整待遇政策不同,今年本市首次采用“基数年年调、比例不动”的方式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及大病保险资金支出预算,并据此确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这一标准将适用于整个参保人群。 北京医保新政落地,从明年1月1日起,住院报销起付线将设两档,一级医院(社区医院)起付线为300元,二级以上医院为500元;同时,门诊费用可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家庭医生诊疗费或自费药品费用等。 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所谓社保年度,是指每年1月至12月,连续计算。今年新政策实施后的第一个社保年度就是从明年的1月起。
明年起,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缴纳,不再区分个人和单位分别承担,全部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单位缴费率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与此同时,为减轻大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招聘,我市进一步调整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依据人社部发[2015]34号文件,用人单位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在享受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时,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地区补充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垫付比例为90%,地区补充医保基金为1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垫付比例为80%,地区补充医保基金为20%。 新《条例》还明确,今后市民看病就医的费用,将由医疗账户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 “医疗账户就是以前的门诊经费,现在改为医疗账户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吴静说,以前门诊费用不能报销,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今后,除了急诊、外伤等情况外,普通、慢性疾病的门诊检查、治疗费用都可以进入医疗账户,用于支付医疗费。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这意味着参保人员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规定,产生的医疗费用都能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