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可以持股吗?
包轩最佳答案
当然可以! 而且,用“持股”这种方式来构建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利益连接点,是国际上最为通行的做法之一。
1、首先明确一点:通过持股方式让公司与员工形成“利益共同体”是一种制度设计。既然是设计,就一定有它的适用条件以及相应的约束措施等。如果不加考察地生搬硬套,可能会事与愿违。在引入这种机制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选用和优化。 所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司规模(人数)、业务复杂程度、行业特点及未来发展需要等等。
2、股权结构的设计 作为“利益共同体”的制度载体,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何设计至关重要。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导致“同股不同权”的情况,导致控制权失控;还会因股权过于分散而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出现。
对于一般性的创业型公司在启动这个项目时,可以考虑采用“一股一票”的股权结构。即公司的股份按照每股一元定价,每个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目以每持有1元股份所拥有的投票权利数为依据进行核定。 在此结构下,即便出现了“一股多票”“一股独大”等情况,因为其已属于少数派,必须通过与其他股东进行充分的协商才能做出最终决策。这样能够有效地保证多数人被充分激励,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对于已有一定规模且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扩张的公司,则可以考虑实行“同股同权”制。即不管每股价格是多少,每个股东所持的股份享有同等的权利。
3、股权的动态设计 对于已经成立一段时间的公司来说,原有的股权结构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比如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而须出让一部分股权;或者原股东认为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以便扩大经营规模而需要新增出资等等。对于这些股权的动态变化,必须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避免因此而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4、员工的入股渠道 对员工而言,获得资金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鉴于新股东进入已经形成的股权结构往往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可以考虑由新股东对老股东授予优先认购权。即在老股东自愿退出了部分股权的情况下,新股东有权并且优先于其他外部投资人购买老股东所转让的股权。
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主体已经基本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了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外资股、社会公众股等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但是国有股和国家股仍然占绝对主导地位,占上市公司50%左右,在某些公司中甚至高达90%,仍然严重制约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必须积极鼓励社会各方面持股,特别是鼓励私人持股,尽快改变我国证券市场投资结构失衡的格局。
所谓私人持股,指个人以投资为目的,通过合法的途径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于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对社会募集股份, 因此无论其实际投资者是个人还是机构,其股东在公司登记中都体现为股东而非投资人,故民法通则中关于个人投资的规定可直接适用。
允许私人持股是我国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重要内容,是股份制优越性的突出表现,具体说来,允许私人持股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
首先,个人持股能广泛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有利于建设资金的积累。在个人持股以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的股份主要是国家和法人股,对个人募集的仅有内部职工持股。内部职工持股由于受自身资金额的限制,筹资规模也十分有限。如沪市111家上市公司中内部职工持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最高的仅2.5%,最低的只有0.167‰。个人持股开放后,大量闲散的个人资金被吸引进入企业,投入到国家建设中去。到目前为止,已有59万人在沪市买卖股票,证券交易市场总成交400多亿元。随着交易制度的改革和证券交易管理的规范化,将会有更多的人投资于股票。
其次,私人持股有利于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改造。股份制的兴起和股票市场的形成,使一部分非股份制企业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的国营企业也采取了合资经营和股份合作制等办法,吸收社会个人投资或持股,所有制结构得到改造。
其三,通过个人持股,企业所有制结构得到改造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更加市场化,有利于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由于个人股东和企业内部职工投资者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十分关心,而且在企业获得盈利后,还有权分享企业利润,因此,他们必然要积极投入智力,改进经营管理,提高企业利润,这样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