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全血后几个月还可以献血小板?
这个问题我有过切身体会,因此可以回答一下。 先来说结论,正常生理状态下,两次献血间隔6个月以上就可以了。 但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正常生理状态”下的男性体重不能超过90公斤、女性不能超过80公斤(体重指数在18.5-23.9之间);二是必须年龄满18周岁。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本人身高174厘米,体重60公斤,献血时测得的体重指数为21.3,在正常范围内。所以符合“正常生理状态”的条件。 我是2019年1月23日献血的,献的是成分的血,就是所谓的「单采白细胞」或者「单采血小板」。
当时的诊断结果是: 血红蛋白浓度:176g/L (正常范围是130-170 g/L ) 红细胞比积:0.497 L/L ( 正常范围是0.42-0.49) 平均红细胞体积:94.9 fL( 正常范围是82-96 fl) 其他指标都正常。
我在献完血后的第1天、第3天分别查了血液中的各类抗体,结果都是阴性(没有病毒和细菌感染的迹象)。 在献完血的6个月以后(即2019年7月份),由于需要注射破伤风疫苗,故再次检测上述指标,结果均正常。 所以根据我的经历来看,题主所说的「半年内不能献血」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