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重组失败了吗?
作为曾经的中小板第一妖股,如今沦落到这个地步,真的挺让人唏嘘的! 本来今天应该是个开心的周末,但是早上起来看到了*ST 精达的公告,顿时心情复杂。
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68号,因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 *ST 精达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处的决定。
与此同时,上海一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宁波瑞杰投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ST精达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ST 精达管理人。 但*ST 精达仍然有一线生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98.28%,扣除商誉后为104.38%。如果引入新的投资者,对公司进行重组,或许还有“生”的机会。但如果没有,或重组无望,则公司只能向破产清算一步之遥了…… 对于广大股民而言,更为关心的可能还是自己的损失该怎么弥补的问题——虽然法律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难如人意。
此前,*ST 银亿、 ST 步森等相继爆出因财务造假而被法院判决赔偿的消息,然而*ST 精达此次却并未提及有关被告信息,显然是在避嫌。
事实上,*ST 精达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已经表示,正在积极与有关方商讨赔偿事宜,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截至目前,尚未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此是否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承担的数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希望*ST精达能早日摆脱困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