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建如何评卷?
2018年一建考试结束,很多考生对于考试后的一些程序不清楚,例如试卷的评阅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般情况下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会进行成绩复核、试卷评分及阅卷质量检查、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通知等工作。 首先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馆)将考试成绩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简称“部考试中心”)。
其次由部考试中心对各地的报送数据进行核对。 第三部考试中心下发考试成绩数据文件给各省(区、市)考务机构。 第四各地考务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考后公示日期并将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同时负责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第五各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向省建筑类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报送试卷考评工作简要情况和全部试卷(包括主观题)评分标准及分值分布等情况。 第九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试结束后将各项统计数据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汇总的各项统计数据报人事部;
第十人事部汇总后报国务院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回部人事考试中心作出合格人员的评定意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颁发证书。
当然每个省份的具体事项还是有一些差异,请考生以本省的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