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积金能提取吗?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住房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退休(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失业、下岗人员)职工;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职工;
(五)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
(六)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呢? 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填写《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单位需要提取本单位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空白盖章委托书原件和涉及房产信息的资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借款合同复印件等能够证明所提住房公积金用途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