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有没有工会?
首先,中国工会是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任何劳动者(包括外来务工者),凡同意工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经批准均可加入工会成为会员。只要是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工会。
其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正式成员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 可见,中国工会是具有民主性质的群团组织,其宗旨是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依据《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第二条之规定: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主政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经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安全和职工健康,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是企事业单位的义务”;
该条规定还明确了职工代表必须具备的条件: “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或具有较高素质、较强工作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的职工,经过民主协商,均可以列为职工代表人选。” 所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应建立工会。且工会主席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具备政治权利的劳动者。
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只要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建立工会。所以,即使你是外派员工,你的利益同样受工会保护。 另外,工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任何工会的会员不论其工作岗位如何都有权利加入。当然,是否加入工会完全是职工的自主权,任何人不得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