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购股份制企业?
一、并购流程
二、尽职调查 (重点内容,需要仔细整理)
1、全面性;2、重要性;3、必要性 三、交易结构设计与安排
四、合同条款设计
五、法律风险与应对 六、财务决策、财务预测与分析 七、业务规划与经营策略调整
八、核心团队整合与组织架构优化 九、文化融合与文化管控 十、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 第一部分:前期准备阶段
一、制定方案 (一)、了解目的;(二)、确定对象;(三)、确定方式;(四)、制订方案
二、进行预评估(可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有收费制度)
三、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具体实施过程
一、签订协议 二、办理审批手续 三、产权转移 四、完成交接 第三部分:后期工作
一、财务合并报表 二、业务整合 三、机构调整 四、人员安置 五、后续跟踪 注: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兼并收购
兼并收购是指兼并公司通过向被兼并的原公司出价购买其全部财产和业务,使之成为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行为,可分为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收购方用承担被购方在收购以前的全部债权债务为代价,取得被购方的全部产权,解散被购方,在被购方原厂地对原有资产实施全面接收称为吸收兼并;在有关各方共同投资新设一家公司,使被购方在收购以前的全部债权债务转入新设公司中,解散被购方,在新设公司对原有资产实施全面接收称为新设兼并。
2、控股式收购
控股式收购指收购企业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认购目标公司新发行的股份,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一般而言,收购企业持有目标公司51%以上的股份就可以实现控股式收购。控股式收购是资本市场中比较普遍和常用的企业收购方式。
3、参股式收购
参股式收购主要指收购人通过收购股份制企业部分股份而成为该企业的股东之一,实现获取投资收益或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与被收购企业经营决策,但不控制该企业的权益。
4、公司存续式收购
公司存续式收购是指收购公司为了某种目的,而采取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使被收购公司的法人地位得以继续维持下来,此种收购又称为全面收购或全体收购。
5、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了取得或者增加上市公司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按规定方式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该公司股份的要约,从而达到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转移的收购。要约收购可以是向所有的目标公司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也可以是部分目标公司股东发出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