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车辆资产如何入账?
合股资产一般是指按股份制的原则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按照一定程序与协议,共同出资形成新的企业或共同购买、建造某项资产,所形成的共同拥有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共同投资各方按协议约定,在该项资产投入生产之前,可以按所投资产的价值或协议价,经协商确定各方应享有的该项资产的所有权比例,也可以按投资份额或其他方式确定各方应享有的比例。
“合股资产”是一种临时性质的过渡性财产,在双方正式组成新的经济联合体以前,“合股资产”不能作为入股资产。因此,合股各方在未正式组成新的经济联合体前,对于合股资产应当设置“合股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合股资产的增加,记“合股资产”科目借方,合股资产的减少,记“合股资产”科目贷方。
合股各方的“合股资产”可按投资项目、类别、品种,并结合管理需要和实际可能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