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私人银行怎么样?
从私人银行的分类说起 按照所有制的划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分为中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按照客户对象,则分为个人银行部(厅)、公司银行部(厅)和同业部等;根据业务经营模式,还可进一步划分为零售银行部、直销银行部、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等。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没有进行明确的业务部门划分,大多只有一个综合性的银行部,统一进行企业或个人的金融业务办理。人们常说的“私行”或“VIP客户”,其实指的是银行的个人服务部门。 根据1997年原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金融服务是指以个人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提供全面、高质量和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为主体的银行营业性贷款融资服务和相关咨询业务。
商业银行从事的个人金融服务主要包含个人储蓄、个人消费信贷、个人民间贷款、信用卡和个人理财等业务。其中,个人存款和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传统意义上的资产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储蓄、贷款和融资活动。
由于商业银行开展这些业务要遵循相应监管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实施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这些业务常被称为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 而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作为受托人,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进行管理运作资金的行为。
这一业务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以客户的资产为核心,而非以银行的负债为核心;二是银行发挥的是信息中介或执行中介的作用,并不对客户的投资决策承担任何责任。该业务也被称作银行的中介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份开始,央行、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这标志着我国资管行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根据上述《指导意见》,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是指以实现投资者财务目标为主要目的,通过发行产品或者协议约定的方式募集资金建立投资组合,进行投融资活动并满足相关风险管控要求。
同时,《指导意见》对资管业务的定义界定了两层含义:一是指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以实现资产管理为目标;二是在业务运作过程中需要建立投资组合并进行必要的风控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机构仅以融资为目的,通过寻找合适的主体发放贷款从而获取利息收入的银行,那么尽管其服务对象是中高净值人群,但其业务本质还是企业的融资业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业务。 而能够真正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财富规划和管理服务的银行,才是符合监管导向的私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