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多田光美国?
看到标题,我首先想到的是,2014年1月30日,宇多田光身穿“日本”的球衣与美国对拼球技 (大雾) 然后想到的是2015年10月份,宇多田光在纽约尼克斯与湖人比赛的观众中。 最后想到的是这次巡演的阵容——“All For One”,一个由五个人组成的乐团 (大雾) 这三件事放在一起,瞬间让我觉得宇多田光的这次美国之旅充满了喜感啊…… 不过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的话,也许能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
首先来分析一下第一个场景。那是一场NCAA的比赛(美国的大学体育联盟),日本的代表队穿着印有“Japan”字样的队服上场;而美国的代表队则身着印有“U.S.A.”字样的球衣。在比赛前双方队长宣誓的时候都提到了各自国家的名字——这也符合奥运会等国际体育赛事的规定:运动员代表国家参赛,其身份的国家性是不容质疑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宇多田光提出抗议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从视频来看,美国队的队员穿上了印有“日本”字样的特制版球衣(上图),这似乎也在暗示着双方对对方的礼遇。 但是我们来换个角度想想。这场比赛是日本队的“客场”比赛,于是问题就来了——日本代表团到底是为了比赛方便才穿上这么一件特别设计的战袍呢,还是为了抗议美国人不尊重自己的国名才穿的这件衣服呢?如果是前者,那么把“日本”印在队服的胸前并没有什么值得谴责的地方吧。后者的话……难道日本人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被缩写为“JPN”吗… 还有,这个视频是站在日本代表团的视角拍摄的,也就是说,美国代表的制服上的“U.S.A”字样是被刻意放大了(请注意与日本队服字样的对比),从而可能误导读者认为这是美国方面不尊重日本国名的证据。但实际上,这不过是比赛场馆提供的官方服装而已,美国人并没有必要在服装上印下自己的国名故意挑衅日本使者。
再说了,要是真要较起真来追究起责任的话,先搞清楚谁在前谁在后比较好笑吧。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参加奥运会的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名称首字须用大写字母填写,而各国家队服的姓名号码下方也要求必须有国家(地区)名称的英文缩写,显然,日美两国在遵守这项规定上是没什么可挑剔的。 所以最后总结来说就是,日本代表团在这件事情上有理有据,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抗议;但是美国方面的错误可能只在于没有充分考虑到日本媒体的敏感性,以致于没有做好应对报道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