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31调整了吗?

林戈林戈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调整了,但是改得不大。 主要改变有以下三点: 第一,将831中“非居住用途”的认定年限从2年缩短为6个月; 第二,将原规定中的“房屋交易合同”改为“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第三,增加一条条款,对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对于这一条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我一一解释一下。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依据并不是行政处罚决定,而是基于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实状态是否继续存在或者已经消除。如果事实状态仍然存在,则应认定为违章建筑,不适用“法不溯既往”的原则。如果事实状态已消除,则不应再作认定。本案中,被征收人在签订831协议后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此时违法建设的行为已经停止,并经过一定期间的存续,违法状态已经得到消除,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并不存在了,当然应当给予补偿安置。

关于此条规定的具体适用,我还想谈谈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这条规定的使用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不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形,二是必须是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的。

为什么需要这两个条件呢?因为831条的适用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而“本市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参照本条例执行”。所以,831条的规定只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而不适合于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同时,831条规定的是“按照产权调换方式给予安置”、“支付搬家补助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这些用语明显是对应“房屋拆迁”作出的规定,只有当项目属于房屋征收范围且是在签约期内签订协议的才能适用。否则,对已经超出签约期(甚至超过征收决定公告时间)才签约的当事人,就不应当再按照831的规定处理。

双薇洲双薇洲优质答主

不知道题主是哪里人,反正我是上海的,我来说说我的情况好了…… 2004年考进上海交大的计算机系(就是今年) 然后到2006年到交大软件学院读研 因为我们学校在上海,而且又是985.所以高考时录取分数很高。但是到了研究生期间因为上海交大软件学院的计算机专业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分数线也水涨船高,比清华的录取分数线还高!(当然这几年分数线都挺高的) 但是自从2007年开始,由于上海交大在华东地区的招生人数减少了很多,而其他学校的招生人数却增加了些,因此分数线就下来了,虽然还是全国数一数二,但已经低于北大了。

总之这十几年的分数线变化大致如此吧。至于那些说上交没有以前厉害的,只能说上交的某些老师确实水,但这不代表学校不行啊!再说上交不是还有王家的呢嘛!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